當每月只夠應付各張信用卡及貸款的最低還款,本金卻遲遲未減,債務舒緩往往是避免更嚴重後果的其中一條出路。DRP債務舒緩是一種由債務人與債權人直接協商、重整還款條款的市場安排;與個人安排不同,債務舒緩並非《破產條例》下的法定程序,因此沒有法院命令的保護,這正是香港債務舒緩的其中一項特點。
正因如此,選擇一間專業而誠實的債務舒緩機構辦理DRP尤其重要。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由香港高等法院認可執業會計師主理,並具備法庭認可的代名人資格,而可處理香港債務舒緩個案;即使DRP債務舒緩屬協商性質,我們DRP公司仍會以專業角度為你評估香港債務舒緩是否切合你的處境,還是應考慮其他方案。我們團隊會如實告之債務舒緩的運作、DRP的優缺點與風險。
債務舒緩(英文簡稱:DRP)是指債務人在仍有還款能力、但難以按原有條款償還債項時,透過與債權人協商,調低利率、延長還款年期或減少每月供款,從而制定一份可負擔的債務舒緩計劃。在香港,DRP債務舒緩通常由一間機構代債務人與各債權人洽談,爭取較寬鬆的還款條件,債務人藉DRP債務舒緩可較輕鬆地處理債務問題。
但必須強調的是,DRP是沒有專門法例規範,也不由法院監督。這代表債務舒緩全靠各方自願配合,在DRP安排上,債權人有權拒絕調整,亦有可能在協商期間繼續追討。這與受法院命令保護的個人安排有本質分別。因此,一份務實的DRP債務舒緩計劃,關鍵在於還款建議是否合理、以及代辦機構與債權人的溝通能力。了解DRP債務舒緩的這個本質,是判斷DRP是否適合你的第一步,也能避免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債項重組是涵蓋各種方案的統稱,債務舒緩則是其中一種協商方案。與法定的個人安排相比,DRP債務舒緩勝在程序簡單、彈性高、成本通常較低;但代價是DRP沒有法院命令保護,債權人可拒絕或中途反悔。的確,債務舒緩讓你保留還款能力、避免污名,但前提是你確實有穩定收入可供分期,DRP債務舒緩才會較適合你選用。
簡言之,香港債務舒緩的定位介乎「自行還款」與「法定程序」之間:比獨自面對債權人有系統,卻不及DRP以外的法定方案穩妥。選擇哪一種債務舒緩計劃或法定方案,應按債務規模、收入穩定性與風險承受能力而定,而非單看哪一種DRP債務舒緩宣傳得最吸引。
兩者同屬協商方案,都沒有法院保護,但覆蓋範圍不同。一般而言,債務舒緩多針對個別或主要債權人協商,由牽頭的DRP機構整合欠款;後者則是透過統一平台,同時協調多間銀行及財務機構參與的DRP債務舒緩計劃,適合債權人數目較多的情況。
換句話說,若你的欠款集中於少數幾間機構,DRP債務舒緩計劃可能已足夠;若債權人眾多、需要一次過協調,則綜合式方案會更有效率。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會按你的實際債務分佈,建議較合適的一種方案。
債務舒緩並無法定門檻,但實務上較適合以下人士:有穩定收入、扣除基本開支後仍有餘額還款;欠款主要為信用卡、私人貸款等無抵押債務;以及希望避免更嚴重的後果、保住職業或專業資格的人。對於重視聲譽的紀律部隊、金融及專業界別人士,DRP債務舒緩因不涉及法院公開程序,往往是較低調的選擇。
相反,若你已完全沒有還款能力,或收入極不穩定,債務舒緩計劃未必能成立,這時或需考慮DRP以外的其他解決方案。申請香港債務舒緩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收入證明及各項欠款的最新月結單,讓機構評估你適合怎樣的債務舒緩計劃,並擬定務實的還款建議。我們會在諮詢時,坦誠告知DRP是否你的最佳選項。
從上文所述,有部分債務人的財務問題,或可藉DRP來處理。但他們是否真的適合選擇香港債務舒緩服務,是有很多基本條件要符合得到才可。當中有的是外在因素,有的會是債務人本身可控制的狀況,以確保債務人擁有參與DRP債務舒緩計劃的誠意和還款能力。有關選用債務舒緩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包括:
申請DRP的人士,由進行諮詢至債務舒緩流程開始,都一定要展示其努力解決債務問題之誠意,例如必須要提供完整及詳盡的財務資料,包括全部債務清單(當中需清楚列出全部債務之詳細資料,如債權人名稱、所欠總金額、利率及還款期限,都統統包括在內)、收入及開支的每一個項目(包括工資、租金收入、日常生活費、屋租、水費、電費等),以及清楚表明自己在DRP債務舒緩中會有怎樣的還款方法(例如清楚講出怎樣以現有的資金來清還款項,如何節省開支或增加收入等)。
上述資料,有助負責跟進債務人的DRP債務舒緩之公司在制定有關還款計劃時,可來得至合理,能夠向債權人展示債務人的誠意,取得申請DRP成功的機會也大增。
債務人要確保自己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來源,例如工作上表現積極,不會胡亂辭職,證明自己會盡力、有能力還款,此乃參與基本的DRP債務舒緩的其中一大條件。關於穩定工作方面,債務人應正從事穩定的全職或兼職工作,令人相信他可有穩定收入以還款;另外也要提供詳細的收入證明,例如糧單、銀行月結單,又或者一些能夠證明債務人收入的文件等,讓債權人可作參考,從而會相信債務人能夠履行債務舒緩項目中其還款責任。
債務人要謹記,如有穩定的收入,是履行償還欠債承諾之關鍵,對於成功申請債務舒緩的機會也大增。
當債務人過往開始償還債務時,有著良好的還款記錄,例如還款已至少達6個月或以上,便足見其願意還款的態度;而過去在還款的同時,又沒有另作新借貸行為,而是積極工作努力還債。上述的表現,反映債務人會正面處理債務問題,不會半途而廢,更不會不負責任地新增債務,而令債權人相信其還款的意願,從而增加DRP債務舒緩申請成功的機會。
債務人在確保能應付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可進行還款,不會胡亂花費,這可證明其經濟狀況健康,在債務舒緩流程中能順利清還債項。債務人對於其日常開支後之還款比例要安排得宜,當扣除了平日的必要開支後,債務人應把每一個月剩餘收入之30%-50%用作還款,此乃為最合適的比例,而其收入所作的日常支出,乃用於基本生活費用如房租、水電費、飲食開支等,而不是一些奢侈的消費。
上述的安排,在債務舒緩方面能夠保證債務人進行的還款計劃既不會過份影響其基本生活的同時,而又能迎合債權人的還款要求,有關DRP債務舒緩的申請也容易取得成功。
債務舒緩計劃的設立,目的是幫助債務人於合理的期限內清還其債務。在DRP計劃中建議的還款期通常會為 5 年,債務人應要在5 年內清償所有債務,不要拖延過久致債務人的長期財務健康受負面影響。 DRP還款期的設定合理,是可以讓債務人有充分的時間還清債項,達到債權人的收款要求。一旦債務人在DRP債務舒緩進行期間表現欠理想,經常沒依時還款,即使之前成功申請了債務舒緩計劃,也有機會在中途被取消,之前債務人付出的債務舒緩收費也浪費了。
雖然債務舒緩沒有法定程序,但一套完整的債務舒緩流程仍有跡可循,清楚了解每一步,有助你對DRP的時間與配合有合理預期。
先由專業人員檢視你的收入、支出及全部欠款,計算可負擔的還款額,這是整個債務舒緩流程的基礎,也決定DRP債務舒緩計劃是否務實可行。
根據評估結果擬定債務舒緩中還款建議,包括建議的利率、年期與每月供款。合理的建議是債務舒緩流程能否獲債權人接納的關鍵。
由債務舒緩服務機構代表你與各債權人洽談。由於DRP債務舒緩沒有法院命令,這一步的成敗很大程度取決於溝通與談判,也是債務舒緩流程中最考功夫的環節。
債權人接納有關DRP債務舒緩建議後,你便按協定的還款安排定期還款直至完成。而債務舒緩進行期間如收入有變,應盡早與機構商討調整。相比法定方案,DRP的債務舒緩流程較有彈性,但也需要你持續自律地履行。
談到債務舒緩收費,債務人最需要弄清楚的是收費包含什麼、以及有沒有隱藏項目。與個人安排不同,DRP毋須向代名人繳存款項、也不涉及法院程序,因此DRP費用主要是機構的專業服務費用。這也是DRP債務舒緩成本通常較法定方案低的原因之一。
債務舒緩收費會因應債務規模、債權人數目及協商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主張債務舒緩收費完全透明,會在委聘前清楚列明各項DRP費用,讓你了解全部債務舒緩收費後才作決定。(實際DRP費用以本行正式報價為準)。要留意,任何要求先繳交大額款項、或聲稱能保證特定減債百分比的DRP費用安排,都應提高警覺,因為債務舒緩的成效從來不能單方面保證。透明的債務舒緩收費與可查證的往績,遠比動聽的DRP債務舒緩宣傳更可靠。
債務舒緩的優點顯而易見,程序簡單快捷、彈性高、避免污名、費用相對可控,亦不會像法定程序般在公開登記冊留名。對不少香港債務舒緩求助者而言,這是重整財務、保住工作的實際選擇。
但風險同樣必須正視。第一,DRP債務舒緩沒有法院保護,債權人可拒絕參與或中途反悔,協商期間追討行動理論上仍可進行。第二,若中途未能履行債務舒緩計劃,安排可能告吹,情況甚至更被動。第三,市場上DRP債務舒緩計劃機構質素參差不齊,債務人務必核實對方是否持牌會計師或律師、香港債務舒緩收費是否透明,並警惕誇大保證。理解債務舒緩的限制,才能在知情下做出選擇,這正是誠實的DRP顧問應為你做的事情。
而以下列表,總結出DRP的優與缺,有關資料可先讓債務人作一對比,以看看是否適合選用債務舒緩計劃,付出一筆DRP費用:
債務舒緩優點 | 債務舒緩缺點 |
|---|---|
避免走進困局:債務舒緩計劃中,債務人是不用告知公司或上司其欠債狀況與作有關申請,保護其隱私,以免因個人財務問題對其職業生涯造成負面影響。 | 信用卡有機會遭銀行取消:在申請債務舒緩流程中,有部分信用卡或有機會遭銀行取消,而對債務人在日常消費方面或會造成不便。 |
債務舒緩流程簡便:申請債務舒緩的步驟會比其他方案來得更為簡便,因當中不用另委任代名人處理,亦不需進行繁瑣的法律程序,從而節省不少時間,免債務人承受更大壓力。 | 對信貸評分造成負面影響:在債務舒緩流程中,債務人的借貸紀錄會有一定程度影響其信貸評級。的確,有關分數是可以在他還款後慢慢提升,不過於短期內債務人或會面臨信貸評級下降之風險。 |
申請過程快捷:相對其他還款方案,DRP債務舒緩由申請至審批的過程相當快捷,一般最快可於4至6星期內完成,從而可迅速為申請人重整其債務,大大減輕其財政壓力。 | 欠缺法律保障:要知道DRP 是一項非法律強制的還款安排,即使債權人已經作初步同意,但情況是債權人或可反悔或改變有關還款條件,協商失敗風險或隨之而來。一旦於協商期間債務人停止還款,有關罰息及滯納金仍一直累積,甚至可能被追討,令債務人大失預算。 |
免去利息支出:藉著DRP作出的新貸款協議,債務舒緩一般可以降低還款利息,令原本的貸款條件大為改善,減輕了債務人每月的還款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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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卻額外費用:債務人選用債務舒緩計劃,是不用另外再聘請代名人,亦不用支付法律程序中有關費用(如法庭費用),令到債務舒緩整體所需成本變得更低。如果債務人的財務狀況較為緊張的話,DRP債務舒緩計劃會是一個具相當吸引力之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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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債務舒緩公司何其多,當債務人計劃以債務舒緩方案以清還債項時,找一間可靠的DRP債務舒緩服務公司至為重要。這些公司必須有著合資格的顧問,對DRP服務的質與量,都會影響債務人作債務舒緩申請的成功率。所以在揀選債務舒緩公司時,必須注意以下數點:
有些債務舒緩公司在DRP費用上為求賺取更多,或會作過度推銷,強調自家的DRP債務舒緩顧問服務會有100%成功率!但事實上債務舒緩之申請是沒可能保證百分百成功,始終債務舒緩必先要得到債權人的同意,要因應對方的要求而定。如有債務舒緩公司聲稱有關申請保證百分百成功,這實屬誇張之說,目的是吸引一些欠債情況極之緊張的人士選用其DRP服務,但最終大有機會失敗告終,已向該公司付上的 DRP費用亦不獲退還。所以看到這類DRP公司有這樣的宣傳,應先三思。
如債務人已有目標債務舒緩顧問公司,也不用立即選用其DRP債務舒緩計劃,應先要確認該公司是否具合法資格,例如可查找這公司是否持有相關的牌照或已經註冊,這些資訊不妨可從網上報導查找,又或直接向對方作免費查詢時先作了解,否則之後才發現其屬不合法經營,有關DRP債務舒緩的申請多會失敗,白白浪費了一筆債務舒緩收費。
有不少債務人在選擇DRP債務舒緩計劃顧問服務方面,多會先考慮其債務舒緩收費如何,一切以廉價為先,始終債務人本身已欠下一筆金錢,心態上或不太願意另付上一筆DRP費用。但要注意的是,DRP費用過低的債務舒緩顧問公司,或並非屬專業,有時只因債務舒緩收費便宜便選用其服務,隨時會得不償失,在債務舒緩之申請不成功的同時,更浪費一筆。因此,選擇這類服務公司時,應同時要了解其服務質量、專業性如何,事前也應先查找該公司有否一些成功的DRP案例,不應只著眼於其DRP費用之多少。
債務舒緩雖非法定程序,但由持牌專業人員主理,分別在於誠實與專業。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由認可的會計師主理,並具備代表資格。我們不會誇大DRP的成效,而是坦誠分析你的DRP債務舒緩計劃是否可行,若香港債務舒緩並非最佳選擇,也會如實建議其他方案。
無論你想了解DRP是否適合自己、比較不同債務舒緩計劃,還是想弄清DRP費用、以及DRP債務舒緩的實際運作,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都樂意提供一對一諮詢,由香港執業會計師親自為你分析,並坦誠告知債務舒緩以外是否有更合適的方案。
歡迎聯絡我們,讓專業而誠實的DRP意見,陪你一步步走出債務困境。
我是一名行政文員,因為幾年前一次周轉,欠下約四十萬卡數及私人貸款,涉及兩三間機構。金額不算特別龐大,但每月最低還款加利息已令我十分吃力。朋友向我作了一個DRP債務舒緩的推介,我便找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了解。他們協助我按香港債務舒緩的做法與債權人協商,調低利率並延長還款期,每月供款減輕不少。整個過程不需上法庭,也相對低調,讓我可以一邊工作一邊慢慢還清。
做銷售收入時高時低,我習慣了還min pay,欠款超過三十萬。我不想驚動家人,也不想走到更嚴重的一步,只希望低調地解決。經一則DRP債務舒緩的介紹,我聯絡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他們評估後認為我仍有還款能力,利用香港債務舒緩的方式,協助我與各債權人重新協商還款條件。方案不涉及法院程序,利息減省了一部分,每月負擔回到可以應付的水平,我也不用再被利息追著跑。
我是一名技工,收入尚算穩定,卻因為家庭開支與舊債,欠款累積至約五十萬。我最怕的是破欠污名影響日後接工程的機會。同行給我一個DRP債務舒緩的推介,我於是求助於吳欣澤執業會計師行。他們坦白告訴我,香港債務舒緩雖然沒有法院保護,但以我的情況透過協商已足夠處理。最終每月供款大幅減輕,我保住了工作,也保住了信譽。
不是。DRP是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的市場安排,沒有專門法例規範,也不由法院監督,因此沒有法院命令的保護。
債務重整是一個統稱,債務舒緩是其中一種協商方案。
由於DRP債務舒緩沒有法律強制力,成功與否取決於還款建議是否合理及債權人是否願意配合,當然還有債務人的還款誠意,所以並無百分百保證必定成功。任何聲稱「一定成功」的香港債務舒緩宣傳都應審慎看待。
可以說的是,若債務人的大部分債項乃集中於主流銀行,在債務舒緩申請方面的成功機會較大;但如果是向一些非正式的財務公司(「二線財仔」)借貸,申請成功率當然會較低。
DRP並無法定門檻,但一般需要有穩定收入以證明還款能力,並備妥身份、收入及各項欠款證明,機構才能為你擬定務實的債務舒緩計劃。
視乎債權人數目及回應速度而定,債務舒緩流程一般約需數星期完成協商,但沒有法定時限,實際時間因個案而異。整個申請債務舒緩計劃包括資料收集、評估,及至起草建議書,以至跟各債主協商及簽署新協議,當中若債權人的回應較快的話,有關協議就能夠更早可落實;相反如債權人的總數較多,這情況便大有可能需要作出多輪談判,亦因此所需要處理的時間會更長。
DRP毋須向代名人繳存款項,債務舒緩收費主要為專業服務費用,按債務規模及複雜程度而定。正規機構會在委聘前清楚列明費用,不應有隱藏收費。而通常DRP費用會按以下數項因素進行計算:
‧ 債務人所欠總額:如果債務金額越高,那麼債務舒緩收費也多數越高。
‧ 債權人之總數:如果涉及債權人的數目越多,這樣當進行協商的時候,過程會用上更多的時間,處理也越複雜,因此DRP費用或多數會有所增加。
‧ 有關個案的複雜程度:如果債務人的債務狀況較特殊,例如有著多次違約紀錄,要為期設定DRP債務舒緩計劃便會來得較麻煩,或因而需要額外債務舒緩收費。
總括來說,若債務人對於DRP費用的計算方法有任何疑問,可向有關債務舒緩服務公司的專員查詢。
一般而言,由於DRP不涉及法院程序,也毋須向代名人繳存款項,DRP費用通常較個人安排為低,但實際仍須視乎個案,並以正式報價為準。
辦理DRP有機會影響信貸紀錄,TU分數固然有所改變,對於債務人往後借貸或申請信用卡等之獲批資格或都會帶來負面的影響。重整還款屬負面信貸資料,但按時完成DRP債務舒緩計劃有助逐步修復。根據環聯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已全數清償的逾期還款紀錄約保留5年。
有可能。由於債務舒緩沒有法院命令,協商期間債權人理論上仍可追討,這正是DRP相較法定方案風險較大的原因之一。
協商方案一般不涉及公開登記冊,通常不會主動通知僱主;但敏感行業或有內部申報要求,需個別留意。
理論上可以自行與債權人協商,但專業機構在擬定合理還款建議及談判上較有經驗,能提高DRP債務舒緩計劃獲接納的機會。
若未能履行債務舒緩計劃,安排可能終止,債權人可回復原有追討,情況或更被動,因此制定務實建議十分重要。
DRP債務舒緩計劃適合有穩定收入、欠款以無抵押債務為主、並希望避免更嚴重後果的人。再深入一點的說,債務舒緩會比較適合一些任職專業或敏感行業之人士,例如金融業和紀律部隊的職員等。因為DRP債務舒緩是不用經法律程序來處理,讓債務人可省下行政費用的同時,也可避免其僱主知道其作出有關申請,保障了債務人的私隱。
總括來說,在有關欠債的個案中,如果有一位或以上的債權人,而債務人所欠總金額達$10萬港元或以上,又或債務人若從事較敏感的行業,便適合選擇DRP。相反,如債務人已無還款能力,DRP債務舒緩計劃未必適合。
欠款集中於少數機構可考慮債務舒緩,即DRP;如果債權人眾多、需統一協調,則後者較合適。
核實對方是否持牌會計師或律師、DRP費用是否透明、有否誇大保證。能坦誠說明債務舒緩風險的機構,比只談好處的更可信。
可以。若經濟改善,一般可與債權人商討提早清償,這也是DRP債務舒緩彈性的體現。
納入DRP債務舒緩的信用卡帳戶通常會被停用或結清,以便統一還款,債務舒緩期間無法繼續使用。
DRP屬私下協商,一般不涉及公開登記冊,通常不會主動通知家人。但聯名債項或擔保安排則屬例外。
一般不需要。DRP主要處理信用卡及私人貸款等無抵押債務,透過協商調整還款,毋須提供抵押品。
完成DRP債務舒緩還款後即回復正常財務生活,但信貸紀錄的負面資料仍會依守則保留一段時間。
也可以的。只要該名退休人士亦能夠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例如他有租金收入等,都符合資格申請 DRP 計劃。我們債務舒緩顧問公司會按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在還款安排上作出調整的建議,以不影響債務人的基本生活為重點。對於退休人士,我們也會作出這樣的考量。
若債務人在DRP計劃進行期間失業,即表示他因失去穩定工作,而沒有穩定的收入,一旦因此未能依時還款,即違背了之前債務舒緩流程規定。因此如債務人在財務狀況上出現重大變化,例如失業等,宜立即通知債務舒緩公司的專員。我們將重新評估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跟債權人重新協商,以調整還款計劃。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我們不會建議債務人同一時間參與多個 DRP債務舒緩計劃,因為DRP項目越多,反而在處理債務方面變得更為複雜,有時候債務人或因此忘記了某一付款日期等,在往後處理方面會變得更麻煩。債務人應該把多項債務納入單一DRP計劃來處理,除了在管理還款方面更有效率的同時,也可節省一些DRP費用,免失預算。
付利息與否,會視乎跟債權人協商所得出結果而定。有關不少香港債務舒緩的案例中,債權人亦願意降低、甚至免除利息,讓債務人能夠依據債務舒緩流程,專注把本金依時清還。但也有一些香港債務舒緩個案是涉及款項較多的債務,債權人為保障其利益,或會要求債務人仍要支付部分利息,至於利息為多少,可透過DRP債務舒緩顧問公司幫忙進行協商,達致共識。
債務舒緩當然不是能夠涵蓋任何債務的。DRP主要是針對一些無抵押的債務,好像信用卡卡數、個人貸款,以及醫療和其他公用事業之欠款等。但有抵押的債務,好像按揭、汽車貸款,還有稅項欠款、學生貸款等,就不適合藉DRP債務舒緩計劃來處理。
有一種情況是,有抵押債務的債務人如果在同一時間也負上高息無抵押的一類債務,他可適宜申請結餘轉戶貸款,這樣就能夠整合無抵押部分,合併債務為低息貸款,這樣的安排在要清還所有貸款方面會來得更有效率。如果債務人能夠依時還款,其TU分數便會提升,對於將來他要申請其他貸款方面可有正面影響。